怎么申办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是否受过刑事处?
Latest update : 2022.05.11
怎么申办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是否受过刑事处?
未受刑事处分(无犯罪记录证明)是指当事人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刑事处分公证,是指有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期间,未受过我国司法机关的刑事制裁这一事实依法给予证明的活动。未受刑事处分公证书主要用于当事人在国外定居、移民、结婚、收养子女等。
申请办理未受刑事处分公证的当事人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已出境的应提交护照复印件及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2.当事人所在工作单位的保卫部门出具的”未受刑事处分”证明,当事人无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无保卫部门,或辞职后档案转交人才交流中心、街道办事处的,则应由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未受刑事处分”证明。
办理此项公证时应注意的事项:
1.当事人提供的”未受刑事处分”证明应是申办公证期间出具,出具证明时间与申请办理公证的时间不能相隔太长,否则,公证人员因要求当事人重新提供证明。
2.对于解放前曾在国内居住,后移居美国的当事人申请办理在国内居住期间未受刑事处分公证的,可以受理并经查实后,出具公证书,如无档案可查,也无其他线索,可以为当事人出具查无档案记载公证书。
3.已出境的当事人要求申办此项公证时,所提供的”未受刑事处分”证明上应注明当事人的出境时间,并写明”其出境前,在国内居住期间没有受过刑事处分”。
4.当事人未达我国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人,申办此项公证的,公证处不予受理。
5.未受刑事处分公证书应明确证明当事人在国内期间未受过我国司法机关的刑事处分,该公证书在使用时,有较强的时间性,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期限届满后,当事人仍未离开的,需要重新申办未受刑事处分公证。
刑事处分是指国家审判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对犯罪分子适用的剥夺其某种权益的强制处分。其范围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以及对外国人适用的驱逐出境。
受刑事处分公证,有的国家称之为”警方证明”,在我国,受刑事处分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其在中国居住期间受过刑事处分的法律事实予以证明的活动。
受过刑事处分公证书主要用于出国定居、入籍、结婚及劳务输出等。
当事人曾受过刑事处分,应亲自向其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当事人申办受刑事处分公证,应认真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委托他人申办的,应提交委托人亲自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3.法院刑事判决书。
在出证方式上,可由公证处证明该判决书上法院的印鉴属实,或由公证处以直接出证的方式证明当事人曾受过刑事处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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